发布时间:2023-10-31 17:26:16
海关总署公告,自2023年11月1日起,海关将取消出口货物原产地企业备案事项,原产地证书申请人可直接通过国际贸易“单一窗口”、互联网+海关、中国贸促会申报系统等申领原产地证书。
原产地证书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“经济护照”,也是进口国实施差别化关税税率以及其他贸易政策的重要凭证。
原产地企业备案取消后,简化了企业办证流程,并将进一步提高自贸协定项下关税减让等政策利用水平。
据介绍,取消原产地企业备案是促进企业用足用好RCEP等自贸协定政策的重要举措,也是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的一项制度创新。该项新政将在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、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,进一步丰富海关服务自贸协定高质量实施的“工具箱”,促进自贸协定项下关税减让、原产地累积等优惠政策的红利充分释放,助推外贸高质量发展。
微信客服
400-827-1608